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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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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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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执行报告内容要求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及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等。同时说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包括排污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号,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超能力贮存/
利用/处置、超种类贮存/利用/处置、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等问题,如果存在问题
需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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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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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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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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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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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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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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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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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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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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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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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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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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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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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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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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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简化管理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主要记录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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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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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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