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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按天次记录,厂区洒水降尘次数、原料库等场地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在特殊时段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天1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辅料使用情况等。生产运行情况,产品产量:最终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实际产品产量与核定产能之比,原辅料:记录名称、品种、种类、用量等。 生产运行情况“按照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间歇性生产设备按照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记录,原辅料使用情况:每批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防治设施台账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m3/d)、运行参数、耗电量、环保药剂名称及使用量、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反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非正常工况记录信息内容记录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所采取的措施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1次。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