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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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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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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生产线基本情况、进水信息、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生产线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线名称、编号、设计处理能力、年运行时间、厂外进水类别、各工艺单元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等。生活进水信息包括收水四至范围、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范围所属行政区、进水水量、管网属性、管网所有权单位等。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进水泵房、沉砂池、生化处理设施等)、编号、水质指标、设计参数、设施主体结构尺寸、投加的药剂种类、是否加盖等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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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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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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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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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按照HJ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
(1)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2)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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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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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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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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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水、污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1)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2)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3)污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4)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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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次/日;
(3)与监测频次一致);
(4)1次/月;(5)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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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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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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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记录内容;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持性、年产生量。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记录内容;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记录内容: 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填写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选择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越境转移)。
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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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每年记录1次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 每批次记录1次。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每批次记录1次。
4、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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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危险废物台账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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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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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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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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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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