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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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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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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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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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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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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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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自行监测指南规定执行;监测质量按照HJ/T373和HJ819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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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行监测方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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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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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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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时间和主要内容等。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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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按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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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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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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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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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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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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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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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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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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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台账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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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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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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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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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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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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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 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 涉及 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 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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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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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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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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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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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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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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