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其他(用电量等)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材料1次/批。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
次/日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
次/日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
按运行情况记录,按月汇总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
|
次/批次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1次/异常情况期。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1、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2、手工监测记录信息:①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②样品保存和交换(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③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④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3、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原辅料:记录名称、消耗量、主要成分含量等。 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时间、采购量、回收量(回收方式)、主要成分含量。
|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以上记录内容参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订技术导则》6.3.1-6.3.5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订技术导则》附录B。
|
危险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危险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危险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