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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生产单元或公用单元名称、生产设施、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等)、其他(用电量等)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废气及废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a)废气治理设施:应按照废气治理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运行参数、运行状态等。b)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参数、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加时间、运行状态等。c)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记录固体废物名称、类别、产生及预处理情况、综合利用量、处理处置量等。 异常情况: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正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 HJ 819 等相关要求执行。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时间、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监测频次一致。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天。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记录;3.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4.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1次/年;2.1次/月;3.按批次填写;4.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保存记录保存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