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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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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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治理设施可靠运行。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应加强自行监测,评估污染防治技术达标可行性,并将有关内容纳入执行报告。2.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和有关行业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及其它文件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3.做好出现突发情况不能正常开展自行监测时的应急补救措施。自行监测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当及时采取防止或减轻污染的措施,分析原因,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4. 落实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要求。(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 二、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3)制定、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5.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各项要求;持续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本排污许可证申请存在的问题,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根据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通过申请变更的方式解决。6.本排污许可证不免除排污单位其他应尽义务和责任。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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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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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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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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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120A 固体制剂车间及180C危险品库改造项目未取得环评文件许可,目前,我单位120A 固体制剂车间及180C危险品库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正在办理进行中,将尽快补充完整相关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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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至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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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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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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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将尽快对各排气筒进行全面监测和检查,评估相关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并依据评估结果,对现有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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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至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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