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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时,每年记录1次;发生变化时,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电镀生产线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产品产量指各电镀生产线产品产量。4)原辅料: 采购情况信息、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药剂等采购信息、投加频次、使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占比。5)燃料: 燃料采购信息、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至少保存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分别说明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自动监测、噪声等。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废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防渗漏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入口风量、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a)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m/d)、运行参数、处理水量、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b)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人、检查日期、处理班次等。4)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5)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b)异常情况:记录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应说明实施拆除、停运的原因、起止日期等情况,并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因故障等紧急情况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的,记录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提交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检査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防泄漏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如发生污染事故,排污单位应说明发生事故次数、事故等级、事故发生时采取的措施、污染物排放、处理情况等信息。 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1次。 3)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4)DCS 曲线图: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 原则上以 7 天为周期截屏。按月记录,1 次/月。 5)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c) 每班记录1次。 台账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a) 正常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废水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b) 非正常情况:废气 、废水记录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设备或自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期间,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手工监测数据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a)正常情况:废气、废水按监测周期,每监测周期记录1次。废水自动监测按照自动监测运营频次记录。噪声 按监测周期,每监测周期记录1次。b)非正常情况:噪声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自动设备或自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期间,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台账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厂区降尘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b)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台账记录内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的具体要求填报。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等。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包括固废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d)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内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具体要求填报。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节: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e) 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记录其他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c)一般工业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按年记录,1次年。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按月记录,1次/月。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d)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记录危险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e)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按其规定要求记录。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确定的其他信息,按其规定要求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