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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时间、排放口编码、污染物项目、监测设施、监测结果、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照本规范中规定的污染物开展监测。 按照HJ819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单位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其中一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月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时,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实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小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