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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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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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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的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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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照年记录,一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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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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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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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按照HJ/T819的规定执行。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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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按照HJ819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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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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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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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中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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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按措施落实周期记录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按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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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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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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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基本信息:记录开采、洗选及产品情况、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运行管理信息: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量、原辅料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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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信息按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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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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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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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按照设施类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a)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处理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b)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人、检查日期、处理班次等。c)无组织废气治理信息: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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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按日记录。正常情况,1次/天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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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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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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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记录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接收)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运出)记录利用产物名称、运输时间、运出数量、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处置方式、自行处置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省内转移、跨省转移、越境转移)。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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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按年统计、流向信息按月汇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按批次记录。2、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一般情况下,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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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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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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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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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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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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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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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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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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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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