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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a)工业炉窑:1)有组织废气: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折算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2)无组织废气:采样日期、采样人项目、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 1次/检测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b)手工监测记录台账至少应包括污染源类别、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折标)、是否超标、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手工测定方法、手工监测仪器型号、废气、其他。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监测数据 的记录频 次与本标 准中所确 定的监测频次要求 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工业炉窑运行管理信息:产品产量、原料用量、硫元素占比、燃料用量、热值、品质等。b)表面处理:产品产量、原料用量 a)工业炉窑:主要产品产量 1次/月;原料用量、硫元素占比、燃料用量、热值、品质 1次/批次;b)表面处理:产品产量 1次/日;原料用量 1次/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 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 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 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 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 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 时间,主要产品产量,介质等原辅材料使 用情况等数据。b)产 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 产品产量。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 记录名称、用量、主要成分含 量、含率。 d)燃料:记录种类、用量、 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 能源的需建立能源平衡报表,应填报一次购入能源和二次 转化能源。 a)生产运行状况:按 照排污单 位生产批 次记录,每 批次记录 1 次。b) 产品产量: 连续性生 产的排污 单位产品 产量按照 批次记录, 每批次记 录 1 次。 周期性生 产的设施 按照一个 周期进行 记录,周期小于 1 天 的按照 1 天记录。c) 原辅料、燃 料用量:按照批 次记录,每 批次记录 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 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 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 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 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 措施执行情况。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 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 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 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 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 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 况 1)污染 防治设施 运行状况: 按照排污 单位生产 班制记录,每班次 记录 1次。 2)污染物 产排污情 况:连续排 放污染物 的,按班制 记录,每班 次记录 1 次。非连续 排放污染 物的,按照 产排污阶 段记录,每 个产排污 阶段记录 1 次。安装 自动监测 设施的按照自动监 测频率记 录,DCS 原 则上以 7 天为周期 截屏。3) 药剂添加 情况:采用 批次投放 的,按照投 放批次记 录,每投放 批次记录 1 次。采用 连续加药 方式的,每 班次记录 1 次。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 常情况期 记录,1 次 /非正常情 况期,包括 起止时间、 污染物排放 浓度、非正 常原因、应 对措施、是 否报告等。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 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 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 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 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 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 生变化的 基本信息, 按年记录, 1 次/年; 对于发生 变化的基 本信息,在 发生变化 时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