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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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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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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号、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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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
次/年;2.发生变化的: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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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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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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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燃料;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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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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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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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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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3)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27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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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部门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记录
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
、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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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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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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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附表1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记录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境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附表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附表4至附表6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从附表8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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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按年填写;附表2按月填
写;附表3按批次填写;附表4
至附表6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
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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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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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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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
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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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20及各行业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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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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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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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
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
况情形、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
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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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情形、排放值超标时,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时,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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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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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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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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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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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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