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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6.信息公开情况;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环境管理落实情况);9.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1.结论;12.附图附件。 年报 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以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文件执行。
1.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合规判定分析;3.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4.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以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