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码、设施规格参数、累计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
b)主要原辅料信息: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
c)燃料信息:燃料名称、累计用量、品质等。
d)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名称、使用原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每月记录1 次。
2)主要产品或半成品实际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月记录,1 次/月。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3)原辅料:每月记录1 次。
4)燃料:每月记录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工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规格参数、控制污染物因子及其排放情况、对应排放口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设施名称、编号、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
a)正常工况:每月记录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
监测记录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
a.监测记录按照HJ 819 执行,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规定要求。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 373 和HJ 819 等规定执行。
|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记录情况等。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1 次/月。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 次。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每日记录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者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
|
危险废物台账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包括维修、更换时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保持时间不低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