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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陶瓷砖瓦工业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磨机、窑、喷雾干燥塔等)、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 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按天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监测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c)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记录 d)按要求进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时工作 发生时段,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台账: 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