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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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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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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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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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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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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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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是否超标、监测结果等,并建立台帐记录报告,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2、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检测报告,记录形式:电子台帐+纸质台帐,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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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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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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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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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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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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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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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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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台账要求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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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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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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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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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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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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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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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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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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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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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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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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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
数和维护记录。
1)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
2)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运行参数、废水流量、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
3)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
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
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
置情况、辅料添加情况、燃料适用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码、设施异常情况下的
污染物排放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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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情况按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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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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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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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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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超标时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变化时,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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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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