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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时间、排放口编号、污染物项目、监测设施、监测相关参数及工况、监测结果、是否超标、超标原因等。 a.正常工况:监测期间,1次/日;b.异常工况:监测期间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多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设施故障原因、起止时间、应对措施,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原因、起止时间、应对措施、故障期间监测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情况,重污染天气期间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无组织管控措施每日记录1次。正常工况各项设施按日记录,1次/日;异常工况:监测期间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多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辅材料、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各生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产品产量与生产能力之比;3)产品产量、合格率;4)原辅料:名称、消耗量、氟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5)燃料名称、用量、灰分、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耗电量、耗水量。 b.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运行状态:按日记录,1次/日;2)生产负荷:按日记录,1次/日;3)产品产量: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及燃料:按批次记录,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处理设施名称及正常和异常运行情况、各运行参数、处理药剂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设施异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按日记录,1次/日;投加药剂按批次记录,1次/批;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记录频次,多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如实记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种类、物理性状、数量、去向以及贮存、利用或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暂存、利用或处置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台账记录应符合工业噪声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记录,确保台账记录完整规范。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险特性、物理性状、数量、流向、贮存、利用或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暂存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