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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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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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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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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1次/年,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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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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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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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口编码,采样时间,监测时间,污染物项目,监测设施,进口风量,进口浓度,出口风量,出口浓度,排口温度,排放速率,治理效率,许可排放浓度,是否超标,超标原因,监测期间工况。 废水:排放口编码,采样时间,监测时间,污染物项目,监测设施,进口浓度,出口流量,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是否超标,超标原因,监测期间工况。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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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每次检测。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规范的7.3要求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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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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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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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施:治理设施名称,治理设施编码,参数名称,参数值,单位,药剂名称,药剂使用量,吸附剂或过滤材料使用情况及更换时间,运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异常情况说明。 废水处理设施:治理设施名称,治理设施编码,参数名称,参数值,参数单位,污染因子,进水量,进口浓度,出口水量,出口浓度,回用水量,外排水量,药剂名称,药剂投加时间,投加量,运行开始时间,运行结束时间,是否正常,异常情况说明,记录时间,记录人,审核人。 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运行管理信息: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固体废物名称,固体废物类别,产生量,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固废量,咱存量,委托处置量,委托单位。记录时间,记录人,审核人。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防初期雨水、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溢)流入雨水系统的导流围挡收集措施(如防火堤、围堰等),且相关措施符合设计规范;且装置围堰与罐区防火堤(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通向应急事故水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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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每天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每天记录1次。 b)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天记录。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每天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天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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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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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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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元名称,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码,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产品名称,产量,规格,单位,记录时间,记录人,审核人。应记录原辅材料采购量、库存量、出库量、纯度、是否有毒有害等信息。燃料应记录采购情况、燃料物质(元素)占比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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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产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原辅料、燃料用量: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其他每周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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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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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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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台账,危废产生重量、产生车间负责人员、危废暂存库管理人员。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应按天次至少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次数、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 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记录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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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产生危废,危废入库时,危废处置时。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为每月记录1次。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 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记录频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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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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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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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工业噪声,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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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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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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