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质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有组织排放源: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情况。 2)异常情况:起步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本排污许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执行。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C)噪声台账记录要求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d)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e)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月记录,1次/月。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固废贮存时记录,按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C)噪声管理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d)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e)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