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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图附件等。1、基本生产信息。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4、自行监测情况。5、台账管理情况。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7、排污费缴纳情况。8、信息公开情况。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11、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1.执行报告应填报固废相关信息,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及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包括排污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号,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超能力贮存利用处置超种类贮存利用处置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等问题,如果存在问题需要说明原因。12.年度执行报告中工业噪声内容应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工业噪声排放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附图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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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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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2.执行报告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进行编制。排污单位应于次年一月15日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对于持证时间不足3个月的,当年可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可纳入下一年度年度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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