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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情况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1次/年记录;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信息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情况、有电量等,非正常工况时还应进行情况说明。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1)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批次记录;间歇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时:运行情况(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2)异常情况时需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批次记录,每班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污染因子、限值、检测方法、检测数据结果、是否超标等内容。 有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年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准确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重污染天气时,企业减排生产的相关记录 废气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要求记录;重污染天气时段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基础信息(种类、类别、名称)及流向信息,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记录固体废物出厂及转移信息。 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