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行(守法)报告要求
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a、基本生产信息; b、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c、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d、自行监测情况; e、台账管理情况; f、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g、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h、信息公开情况; i、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j、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k、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l、结论; m、附图附件要求
年报
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具体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季度执行报告应至少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
季报
每季度首月十五日前提交上一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具体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