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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 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 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 编号等。 未发生变化的,1次 /年,发生 变化的,变化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设计特殊时段通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应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时间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天。2)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3)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生产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a)正常工况1周/次或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周/次或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