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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 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记录所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名称、设施编号、规格参数、所采用工艺等信息 根据设备更换周期记录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记录电镀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 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 1)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2) 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3) 产品产量:指各电镀生产线产品产量。 4) 原辅料:记录名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b) 非正常工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 时刻、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用量,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1)生产运行状况:正常工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没工况期记录一次 (2)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没班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一个周期记录1次 (3)原辅料使用情况:每批次记录1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 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开始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2) 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风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 源、标准限值,还应明确排口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副产物产生量等。 3)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应记录以下内容:实际处理量、实际进水水质、 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 b) 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 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工况没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每工况期记录1次 (2)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的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的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 (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没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记录1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应开展手工监测,记录以下信息:监测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超标标明原因、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仪器型号。 b)还应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具体内容与非监测期间相同 (1)自动监测运维信息:每个巡检周期记录1次 (2)手工监测:按照不同污染物自行检测的频率进行记录 (3)自动监测:实时记录,没周统计1次 (4)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与监测频率一致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