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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大气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噪声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 / 监测时长、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噪声监测需记录监测时段、监测点位名称、气象条件、噪声源工况、等效连续 A 声级、背景噪声等信息。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受单位、流向类型;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单位)、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入库情况(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情况(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单位)、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 a)接收: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b)运出:利用产物名称、运出时间、运出数量(单位)、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处置方式、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 2、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产生清单:危废代码、废物名称、废物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危险特性、产废系数 / 年产生量; 2)危险废物流向汇总表:危废代码、废物名称、废物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 3)危险废物出厂(转移)环节记录表:危废代码、废物名称、出厂转移时间、转移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车辆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资质单位)、转移联单编号、流向类型; 4)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废代码、废物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单位)、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内部运输经办人; 5)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入库情况(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危废代码、废物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单位)、内部运输经办人、危废库贮存部门经办人); 出库情况(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单位)、废物去向、危废库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 a) 接收: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危废代码、废物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内部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b) 运出:利用产物名称、运出时间、运出数量(单位)、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7)危险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危废代码、废物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处置方式、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 8)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联单管理记录:联单编号、产生单位、接收资质单位、转移危废代码及名称、转移量、转移日期、运输单位、各环节签字确认、联单归档留存情况。 3、噪声: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1、固废:1)按年记录; 2)按月记录; 3)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4)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5)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6)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7)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2、噪声:监测时段内发生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要求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等。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情况,包括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单位及处置量。3.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受单位,废物流向类型等。 B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C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 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 D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报送米东区分局,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 A一般固废台账及危险废物台账记录频次:基本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年,流向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月,出厂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批次。 B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 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 C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记录频次为三年备案一次,每年内部更新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