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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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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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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要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利用固废的名称及类别,产品产量及生产负荷:主要产品名称、产量、生产负荷; 2)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等; 3)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含量、低位热值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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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状况:每班记录1次; 产品产量:每班记录1次;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每班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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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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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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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运行小时、实际发电量、用煤量、锅炉负荷、实际供热量、负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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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实时记录,纸质1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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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耗煤每月统计一次。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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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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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入厂煤的全水分、空干基水分、收到基灰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收到基全硫、收到基挥发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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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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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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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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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线监测CEMS原始监测记录,包括烟气流量、烟气流
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含氧量、污染物浓度等。
②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月、年报表。
在线监测日常巡检:
①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况等内容。
②在线监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③在线监测校准校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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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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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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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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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备台账、机组启停报告、报表、总结、排污费缴纳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石灰石用量、液氨用量、尿素用量、石膏产量、产灰量、产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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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月或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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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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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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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存放量,转运量,处置量以及全过程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如实记录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产生量、厂内储存量及综合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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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产生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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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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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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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记录要求:与储煤场、输煤系统、油罐区、物料场、卸煤棚、备煤备料系统、石灰石及石膏储存区、脱硝辅料区(氨罐区)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上述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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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月或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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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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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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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要求: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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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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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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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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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防扬尘喷淋记录、道路洒水记录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相应运行、维护、管理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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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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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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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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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 DCS曲线:
机组负荷、烟气量、增压风机电流、旁路挡板开关信号、原烟气、SO2浓度、净烟气SO2浓度、浆液循环泵电流、烟气出口温度、供浆泵电流或流量。
脱硝DCS曲线:
机组/锅炉负荷、烟气量、脱硝设施入口 A侧NOX浓度、入口
B侧NOX浓度、总排口NOX浓度、脱硝设施入口A侧氨流量、入口B侧氨流量、脱硝设施入口A侧烟气温度、入口
B侧烟气温度。
除尘 DCS曲线:
机组负荷、烟气量、增压风机电流、引风机电流、原烟气颗粒物浓度、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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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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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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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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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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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
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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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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