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
|
1次/日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中相关信息和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
生产设施按1次/天;原辅料按1次/批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采样时间、排污口编码、采样项目、监测设施、监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和异常情况等
|
1次/监测时间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情况:按照设施类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治理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数量、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起止时间、设施名称、编号、非常起始时刻、非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1次/日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