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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00
00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本项目位于龙陵县龙山镇,本项目在充分考虑安全和各区功能的基础上尽量节约用地,合理布局,按使用功能和使用特点进行分区布置的布置规则,主要分为:油罐区、加油区、生活办公区及其它辅助区。项目油罐区位于站区西南侧,设有3个埋地储油罐;加油岛位于站区中部,加油岛上安装4台加油机,加油机采用罩棚保护;办公综合楼位于站区中部,辅助用房位于站区北侧,此外项目于油罐区东侧设置消防沙,其彼此之间消防间距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项目区入口设置于项目南侧,项目区出口设置于项目北侧,出入口与龙山路相连接方便车辆出入,并且依据项目地势及功能区分布情况,将项目环保设施合理规划设置于整个项目区,其中化粪池位于项目区北侧,三级油水分离池设置于项目区南侧,满足废水的处置要求,加之项目于站区合理布置绿化带,总体而言,整个项目区布局合理有序。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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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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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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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