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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等原辅料的使用情况等数据。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主要成分含量、含水率。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b)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照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止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起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工况按照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情况记录。 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 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并记录排放口编号、工况烟气量、无组织排放编码、排放口烟温、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超标的应说明原因。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信息等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月。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者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 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 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 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 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 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 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 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 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 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1.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3.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4.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按年填写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2.按月填写;3.按批次填写;4.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