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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以及防渗漏/泄漏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一年1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应当定期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等 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时间、种类及代码、数量和去向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危险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生产负荷指记录时间内实际产量除以同--时间内设计产能,记录时间内的设计产能按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年产能及年运行时间进行折算。产品产量指各生产单元产品或半成品产量。 产品产量指生产单元产品产量。原材料、燃料使用情况指种类、名称、用量、有毒有害元素成分及占比;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2)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3)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4)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固体废物暂存设施记录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本企业不涉及废水药剂) a)正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