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监测结果。 每次监测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原辅料信息。 a)正常工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号、生产时间、产品名称及产量。 b)辅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主要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 c)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下的处理量、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每批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主要污染因子、运行状态、使用药剂的名称、添加时间和添加量。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记录时间、污染防治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号、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 b)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号、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1 次/班, 1 次/异常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b)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制定指南》等要求,制定一般固废管理台帐。制定管理责任人、产生装置、产生时间、贮存位置、包装、标识、台账、合同、处置记录等 产生时、贮存时、转运处置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留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