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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2.监测记录按照HJ819执行;3.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按班次记录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 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一批1次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按照HJ 819、HJ/T 373的要求,排污单位应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及开展状况,梳理全过程监测质控要求,建立自行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 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等内容。 按年记录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规格参数、控制污染物因子及其排放情况、对应排放口情况等。 非正常情况: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设施名称、编号、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每月记录一次;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期限不得低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