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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包括排污单位产污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产污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危险废物治理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收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危险废物治理业】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危险废物治理业】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料及燃料信息、主要生产单元正常工况。辅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主要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燃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用量、低位热值以及含硫量等信息,相关内容参见 4.4.3、4.5.3、4.6.3。主要生产单元正常工况信息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的名称及类别、记录时间内的实际处理量。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危险废物治理业】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2)辅料及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b)异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b)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危险废物治理业】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运行时间、主要运行参数、排气量、主要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气筒高度、排气筒温度、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3)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运行参数、废水流量、污染因子及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停运时间、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添加量。4)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辅料添加情况、燃料适用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码、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1)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袋式除尘器应每周检查: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有无漏风、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电除尘器应每周检查:电场编号、二次电流、二次电压、分布板振打装置、阳极振打装置、电场漏风与否、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电袋复合除尘器应每周检查:电场编号、二次电流、二次电压、分布板振打装置、阳极振打装置、电场漏风与否、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2)脱硫脱硝设施脱硝、脱硫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3)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4) 除臭设施除臭设施应每班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5)无组织治理设施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并记录: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6)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天检查:风机、水泵和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周记录: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污水处理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回用量。7)危险废物贮存场每周检查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8)其他其他内容检查维护记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危险废物治理业】a)正常情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d。记录正常情况下设施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排污单位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按月记录。b)异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记录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 采样人姓名等。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 人姓名等。 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危险废物治理业】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以及地下水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按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危险废物治理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日常检查记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业】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c)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危险废物治理业】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d。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接收固体废物信息】排污单位应记录外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外来危险废物入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出库信息、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信息、危险废物样品分析信息和危险废物样品小试报告,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危险废物治理业】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根据实际检测情况记录检测分析信息。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