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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 (标牌型号)、规格参数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 (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机组生产运行情况:运行小时、用煤量、实际发电量、实际供热量、产灰量、产渣量 每日记录,以月度进行统计汇总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入炉煤煤质分析:全水(Mt%)、灰分(Aar%)、挥发分(Vad%)、低位发热量(Onet,ar)(MJ/kg)、全硫(St,ad%) 每日记录,以月度进行统计汇总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故障及维护情况,包括故障时间、故障设备、故障原因、故障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 故障期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脱硫系统:脱硫系统投运时间、二氧化硫浓度、脱硫剂使用量。脱硝系统:脱硝系统投运时间、氮氧化物浓度、脱硝设施入口氨流量。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投运时间、烟气进口温度、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每日记录,以月度进行统计汇总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浓度;烟气的流量、流速、含氧量。 2 在线监测日产巡查:检录检查项目、检查日期、检查项目运行状况及设备规定的检查项目和记录。 3 在线监测故障处理:巡检过程中发现故障时,记录异常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处理至修复持续时间及采取的处理措施等信息。 4 在线监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记录备件备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及有效期等。 5 在线监测校准校验:按照HJ 75-2017要求进行记录,包括CEMS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标准气体浓度或校准器件的已知响应值等信息。 每日记录,以月度进行统计汇总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记录内容包括: a)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b)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c)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d)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台账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的设施名称及编号、产生的废物名称(代码)及类别、废物去向(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和数量以及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等。 般工业固废基础信息1次/年记录,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按1次/月记录,固废出厂按1次/批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