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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非正常工况、超标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设施,还应记录落实 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①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②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③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④主要 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⑤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①运行状态: 1次/周或班次②生产负荷: 1次/周或班次③产品及产量:连续生产的, 1次/周;非连续生产的,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 1次/日④燃料信息: 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工监测记录:①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②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③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 、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④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 根据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J1259一2022) 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上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