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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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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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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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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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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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主要原辅料信息(每批次原辅料用量,利用率等),燃料信息(燃料使用量,燃料成分及热值等)、产品信息(产品产量,不合格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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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信息、燃料信息、产品信息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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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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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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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贮存信息,消耗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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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3)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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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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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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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73/HJ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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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监测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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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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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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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固废生产量、处理方式、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气质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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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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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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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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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 用 量、 处 置 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4、台账记录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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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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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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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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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或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等内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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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的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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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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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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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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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发生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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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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