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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治理设施、生产规模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不发生变更时,1次/年;发生变更时,随时变更随时记录。 至少留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或电子化储存进行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台账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 信息应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监测结果。 1次/月 至少留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处理处置时按批次进行记录 至少留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c)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资质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次/日 至少留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设施名称及编号、生产时间、产品名称及产量 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等;记录生产负荷、及燃料完整。 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每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一天的按一天记录 至少留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及编号、运行时间、是否正常、添加药剂的名 称、添加时间和添加量。 b)无组织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应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 简要描述、记录时间。 c)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号、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 情况、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符合防渗漏、防泄漏要求。 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每阶段记录1次 至少留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