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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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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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设备设施,一次/年;对未发生变化的,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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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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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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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间、设备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时工况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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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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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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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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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运行时间、检修时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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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运行一次,记录一次;维护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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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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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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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除尘设施、脱硫塔设施的检修、维护时间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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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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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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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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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入库、出库、处置时,记录产生工序、时间、种类、重量等信息。噪声污染防治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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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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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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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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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台账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2、所有产废单位均应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和流向信息。 ①按年度记录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 ②按月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表,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③按批次填写出场环节信息表,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3、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 批次填写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4、产废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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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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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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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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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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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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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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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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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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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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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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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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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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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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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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