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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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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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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极限、检测浓度、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采样地点、各采样点浓度最大值、许可浓度排放限值、测定方法及是否超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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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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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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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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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害有毒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6)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存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复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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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1次/季度。值班人员每季度巡查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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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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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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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合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中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3、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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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危险废物按照技术规范严格管控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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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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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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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3)涉及 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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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1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值班人员每季度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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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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