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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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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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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
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待宰圈、浸烫池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c)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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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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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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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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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照HJ860.3-2018标准 7.7 执行,待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
规定。
b)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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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HJ860.3-2018标准 7.7 执行,待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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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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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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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4.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去向等信息,参见HJ1200-2021附录 A.1。
4.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设施信息
自行贮存设施信息包括贮存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是否符合贮存相关标准要求、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面积,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等信息,参见HJ1200-2021附录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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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HJ860.3-2018标准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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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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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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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运行情况等。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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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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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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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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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等。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
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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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无变化时1次/年,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按月记录;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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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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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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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1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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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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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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