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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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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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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待宰圈、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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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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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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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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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986-2018其规定。
b)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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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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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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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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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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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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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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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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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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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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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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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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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
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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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DCS 曲线图:按月记录,1 次/月。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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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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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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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固体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①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②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③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④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 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记录一般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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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体废物产生数量和贮存数量发生变动时规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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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
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
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
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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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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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2)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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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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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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