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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待宰圈、浸烫池、劈半机、分毛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无变化:1次/年; 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 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 819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自动监测:监测时记录 手工监测:按监测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 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产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记录频次:1次/月; 特殊时段:按实际情况加密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1、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2、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1、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2、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3、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原辅料名称、用量,燃料用量、热值等; 2.正常工况:生产设施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 3.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原辅材料用量等:1次/批次;其他:1次/周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名称等 2.废气治理设施: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1次/周 异常情况: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