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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码、设施规格参数、累计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 连续生产的,按月记录,1 次/月。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 期记录,1 次/周期。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 每月记录 1 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名称、使用原 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按月记录,1 次/月。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对于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原则上 仅对停产或者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记录情况等。 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每日记录 1 次。具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的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或电子化储存进行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台账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保存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 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