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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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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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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每周检查记录:环保标识设置情况,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是否正常无损坏,是否出现地基下沉、坍塌、滑坡,防渗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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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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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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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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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辅料添加情况、燃料适用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码、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时间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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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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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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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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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收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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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 年;有变化时 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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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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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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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污泥、污染土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废进厂量管理规定做好进厂检测、分类、暂存、处置台账。外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应包括进场时间、固体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产生单位、物理状态、废物重量、贮存设施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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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每批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根据实际检测情况记录检测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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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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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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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等。
(2)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单元正常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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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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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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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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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手工监测日期、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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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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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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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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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2)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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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1次/d;自身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1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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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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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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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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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一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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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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