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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按照HJ 1118-2020中4.4.3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I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记录HJ 1118-2020中4.3.2.2和4.3.3.2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记录频次按照实际情况或工况期进行记录。 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运行参数。 a)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收油量:按照一个收油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b)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按照排污单位装载次数记录,每个装载周期内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台账》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b)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按月记录,1次/月。 c)药剂添加情况:采样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