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
1、基本生产信息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情况
4、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信息公开情况
7、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9、自行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情况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结论
12、必要附图附件(自行监测点位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说明、非正常工 况说明、监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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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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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的内容执行;
2、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
3、执行报告应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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