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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原辅材料采购情况信息 每日按班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数量、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正常工况:生产运行情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原辅料用量按批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个采样点监测浓度及车间浓度最大值、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自行监测规定的频次开展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准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的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 按自行监测规定的频次开展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自行监测规定的频次开展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每天进行1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电子台:1批次/次。危险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 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 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每工况期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