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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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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记录内容参见附录 G。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附录“A.5.2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
简化管理工业炉窑: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内容应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附图附件要求等7部分,各部分详细内容参见附录E。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中“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
年度执行报告中工业噪声内容应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工业噪声排放基本信息、自行监测 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附图附件等。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样表(工业噪声)参见附录 D。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