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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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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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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产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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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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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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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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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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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进行记录,与自行监测频次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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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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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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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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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依据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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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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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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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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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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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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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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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其他:用电量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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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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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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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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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b)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照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止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起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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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工况按照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情况记录。 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 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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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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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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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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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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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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