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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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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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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行业应记载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锅炉行业应记载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c)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脱硝设施、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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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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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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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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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记录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设施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原辅料:记录名称、消耗量、主要成分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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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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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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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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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a)正常运行情况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等。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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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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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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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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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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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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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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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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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d)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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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HJ953中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c)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记录年生产时间(分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单位为小时)、生产负荷、燃料天然气消耗量、主要产品产量(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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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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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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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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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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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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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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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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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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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和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电子存储: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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